遗产与掠夺
何为遗产?在字典里有这样一段解释――“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或物质财富”在下面的例词中,有精神遗产、经济遗产、继承遗产等等。同时,还有一个词,那就是“掠夺遗产”。
的确,掠夺与遗产之间有着莫大的关联。许多遗产问题往往都会牵涉到掠夺。大到文化遗产,小到个人遗产,莫不如是。就拿文化遗产来说,它的掠夺来自野蛮,也来自其他试图强加别人的文明。此时的遗产,既是文明延续的象征,也是文明受辱的象征。正如北京近郊的圆明园,在惨遭洗劫之后,它非但没有被埋藏,反而上升为一种文化精神遗产。它既代表着中国屈辱的历史,也代表着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伟大精神。
想到圆明园,我有不由地想到同样饱受掠夺的希腊巴特农神殿。它太气派,太美丽,后世的权势者们一个也不放过它,不让它安静自处:
罗马帝国时期,它一度成为基督教堂;土耳其占领时期,它又成了教堂;在十七世纪的威尼斯与土耳其的战争中,它又成了土耳其的火药库,而威尼斯军又把它作为地方据点进行猛烈炮击。在一片真正的废墟中,十九世纪初,英国驻土耳其大使又把遗留的巴特农神殿的精华部分的雕刻作品带回英国,至今存放在大英博物馆。
那么,通过这两个例子,掠夺的本质就暴露无遗了――那就是无知、嫉妒。当军队把巴特农作为炮击对象,我们就可以说他们无知;当罗马人把亚历山大图书馆的藏书付之一炬,我们就可以说他们无知;当英国人把巴特农雕刻带回英国,我们就可以说他们嫉妒;当八国联军将圆明园洗劫一空,我们就可以说他们嫉妒;当斯坦因把敦煌经卷带回欧洲,我们就可以说他们嫉妒。这里不但有掠夺者的无知与嫉妒,同时也有遗产继承者的无知。正如管理敦煌的那个王道士,它根本不清楚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遗产的价值。就如手握财宝的人根本不知道手里握着财宝,而将其随手丢弃。这种无知无异于开门揖盗,一个民族的悲哀莫过于此。
然而,继承者的无知不仅仅存在于被掠夺,同样表现在自身身上:在文艺复兴前期,建筑工人的凿子举向了罗马坍圮的宫殿。一个市民跑上前去:“这是千年前的古迹!”然而回答他的是不绝的敲打声。在文革“破四旧”的火光中,一位老人抓住了一双握着几卷古画的手,低声相告:“这是郑板桥的真迹。”然而,没等他说完第二句,一蓬新的火焰早已腾起。
固然,这都是特例,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无知处处可见。因而,不被掠夺的前提是人们对遗产的起码的认识。若没有这个起码的前提,那么遗产的流失只会是时间问题。
遗产的掠夺将会是一个长久的问题。然而,一种遗产只有回到属于自己的文明,才能找到自己的方位,构成文明的完整。而一个文明只有找回自己的遗产,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而不被野蛮所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