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的作文
【篇一:读书让我懂得了乐观】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常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中可见,古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本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早至孔夫子,以书为伴,满腹经纶,流芳百世;上至伟人毛泽东,博览群书,雄才伟略,振兴中华。这不正表明好书在我们社会上重要地位吗?
记得我读四年级的第二学期时,在一次语文考试中,我的语文成绩竟然出乎意料的差,我气馁,也变悲观了。从此,我失去了脸上的笑容……这样,我的成绩便开始从九十六分直线降到到八十几分。此后的每一天,父母的责骂声,同学们的异样目光,让我痛苦万分……
在无意中,我阅读了一本好书——《老人与海》。翻开书,记得里面桑地亚哥老人说:“人并不是生来就是要吃败仗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打败。”是啊,在所有人中,并没有人生来就吃败仗的,只要充满乐观精神,就不会有败仗的出现。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努力换来了我渴望得到的成绩……我深深地知道,是《老人与海》给了我无穷的力量和乐观精神。这样我才能重新站起来,才会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会让自己到达成功彼岸。
我要永远把好书当做我最好的朋友,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
【篇二:读书伴我成长】
大千世界,每人都有各自的兴趣爱好,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种花养草,而我,却钟情于我的书。我觉得读书有独特的乐趣。
上学期期末,因为身体的原因,我到省城的医院住院了。在那里,医生什么也不准我做,整天不是休息就是闭目养神,这样的日子让我觉得百般无聊,一时间情绪低落的很,正当我觉得厌烦时,爸爸给我推荐了一本小说——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我心想:反正什么事儿也干不了,读就读呗。于是,我从爸爸手中接过书,心不在焉的读了起来。刚开始,我还觉得无所谓,可是越往下读,越觉得有点意思,穿越时空的故事情节,跳跃的思维方式,引人入胜的悬疑谜团,一下让我来了兴趣,竟然停不下来,就这样一页页,一章章地翻看着,聚精会神地读着,嘴里还不时嘟囔着“小说竟然可以这样写”。我坐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甚至连晚饭也吃得味同嚼蜡。直到晚上,终于读完了,可是依然念念不忘文中的一些精彩片段和感人的画面,在脑海中慢慢回忆着。第二天,我又问爸爸要书看,爸爸只好将自己的“宝贝”都给了我。就像是早已饥肠辘辘的人见到美味佳肴,我开始细细品味着。就这样,住院的一个礼拜很快就过去了,爸爸带过去的那几本东野圭吾的小说都被我翻了个遍,好几本书还被我“吃了回锅肉“,后来,实在是没得看了,我才善罢甘休。现在想一想,多亏了我的朋友——书,是它陪我度过了那段无聊、无趣的时光。
书香,没有鲜花的浓郁,也没有青草的淡雅。但是他能够带给我的却是知识的源泉!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话一点也没错,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读书,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读书,让我悟出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使我快乐,读书让我进步,读书伴我成长!
【篇三:读书的乐趣作文】
话说人生总有不如意、不开心的时候,这时会想做什么呢?是听音乐转换心情,还是找人倾诉、找人谈心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办法,而我纾解压力的方法就是读一本精彩的书。
对我来说,读书是一种乐趣,就好像带我闯入奇幻世界中,不知不觉,自己彷佛变成书中的某个角色,跟着主角一起去探险。五彩缤纷的世界,绚丽多变的场景,就像打翻了调色盘,幕幕鲜明,连烦恼也抛到九霄云外。读书不但是我的加油站,它也让我的视野更加丰富。
在这科技进步的时代里,有些人的加油站是电脑、电视。也因为这样,许多都喜欢坐在电脑、电视的前面,什么都不做,蹉跎光阴。虽然能有自己的加油站很好,但也要懂得去规划、调配,而不是一直沉溺在其中。
俗话说:“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有时也要适度的给自己喘息的空间,但也不能太过于放纵自己。车子加满了油,就可以上路,人何尝不是如此?找到属于自己的加油站,适时的补给元气,就可以在人生的道路上继续奔驰着!
【篇四:阅读的乐趣】
你喜欢阅读书本吗?一定喜欢吧!我也很喜欢呢,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就让我来告诉你,因为每当我阅读时,就好像进入那本书一样,会沉迷书中的美好,所以只要喜欢阅读,就会知道其中的美妙。
来吧!就让我们一起进入阅读的世界,世界各国都有不同的书,要感觉书中的生命,就要我们的心去阅读它、体会它,书只有一本,在阅读时有很多感受的方式,你可以快乐的阅读、安静的阅读,或是伤心的阅读,要怎样体会,要选择怎样的阅读方式呢?就随着自己当时的心情吧!
我读西游记时,看到孙悟空调皮有时会觉得可爱,有时又让人生气。不过看到唐三藏常常因为自己太仁慈,误会孙悟空,才更是让我想不懂,摸不着头绪。我读伊索寓言时,常会觉得动物很可爱,想法很特别,最重要的是每个寓言小故事,都有大大的启示要给我们,好让我们平常可以应用。
每天早上我都会和老师同学们一起阅读,所以一早我们班就飘满了书香。学校图书馆也会举办阅读比赛,让许多喜欢阅读的人参加。世界上很多人都在阅读,希望大家都喜欢阅读。古人说书中有黄金屋和颜如玉,虽然我没见过黄金屋和颜如玉,但是阅读可以让我得到很多新知识和新学问。
阅读好,阅读妙,阅读的感觉真是好到爆。希望大家都爱上阅读,因为爱上了,就会有想不到的惊喜,还会有美好的心情。把生活中遇到的和书中描写的连在一起,就是享受阅读最大的乐趣。
【篇五:读书的乐趣】
说到阅读,就叫我心花怒放,感觉好开心!透过阅读可以学习新的知识,观看不同的人生经历,感受情感的相互交流,想像缤纷又多彩多姿的世界;而每一次的阅读,就如同开了一扇新的窗景、交了一位新的朋友、走了一趟新的旅程。
阅读是最简单又普遍的学习方式,既广泛又包罗万象,是随时都可进行的。如:阅读报纸、杂志、书籍、电影,甚至街道上的路标和交通号志,看板上的广告……等等都是可阅读的,丰富有趣又包罗万象。
记得妈妈送我一本“国际礼仪与生活”,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读本。刚拿到时,感觉妈妈又要说教了!国际礼仪?好严肃的感觉,真不想看呢!但当我阅读之后,发觉不论在日常生活的握手、用餐、讲电话、撘乘车辆、飞机,甚至在各种公共场合,都会与人接触应对进退。而看似小小的礼仪,却可以帮助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中,与人和谐相处,表现出合宜的态度,受到别人的尊重,在潜移默化中改变自己的行为举止。国际礼仪让我学到“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的道理。
曾经读过一本小说——“红叶香”,故事叙述一对兄妹在战乱中失去了母亲,战火连天的环境下,年幼的他们相依为命,在艰辛刻苦中求生存。故事中哥哥的坚强,兄妹手足情深令人非常感动,但是故事的结局,妹妹生病死了,让我好难过。我的心情跟着故事转折起伏,尤如涓涓流水、滔滔浪潮,随之澎湃汹涌、潮起潮落。读完这本书,现在的我会更加珍惜身边的家人,有家的感觉真的好好!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则言语乏味,面目可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开卷有益”……等名言,经由阅读的过程中,让我领略其中的道理,进而享受“悦读”的乐趣。阅读、“悦读”真有趣;阅读、“悦读”,越读越幸福喔!
【篇六:读书的快乐】
下课了,我就像脱缰野马一样,马上跑到图书馆选一本好书,放松心情坐下来看这本美丽、丰富的书。这本书让我看得目不转睛,也让我看得心花怒放,我看着看着,就着迷在书本的内容里。
我看得到这些书本,都是要感谢我的老师和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的启蒙老师常常拿出一些故事书,让大家看到这些美不胜收的故事书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有时老师会很惊喜跟大家说:“看故事书啰!”大家总是兴奋的回答:“好棒喔!”这些有趣的故事书让大家看得津津有味、欲罢不能!爸妈也买了很多“蓬莱仙境”的书,都是为了让我们博学多闻,所以我们要多多珍惜这些美妙的书,和这一份可以阅读的幸福!
我看过很多故事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可怜的丑小鸭”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虽然其他的小鸭笑丑小鸭很丑,可是丑小鸭长大后却变成美丽、耀眼的天鹅了;而“卖火柴的小女孩”,故事是叙述一个小女孩在天寒地冻的雪地里卖火柴,心里还想着家人和死去的老奶奶,慈祥和蔼的容颜……可是小女孩最后还是被冻死了,让我看了好感伤!
我觉得看书的好处是可以让我们的知识变多,可以让我们认识更多的字,更可以从书中得到无穷无尽的乐趣,知道人生的悲欢离合,而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所以,大家一定要多多阅读,才能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更多采多姿喔!
【篇七:阅读的幸福】
我最爱阅读了,我每天晚上都会跟妈妈一起阅读,每次都会看得津津有味,心情不好时,我只要一看到书就会很快乐,书是我的小帮手,让我增加很多知识。
我喜欢读自然类的书,我每次都会看得眼睛发亮,我在自然书上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自然像一位什么都知道的博士,所以我才那么爱看。有时候会把自然类的书当成我的好朋友,常常带着它。尤其,我最喜欢关于恐龙的自然书,恐龙的书能给我知识和智慧,这种书看了会很聪明,它就像维力炸酱面一样好香,让我很爱看它。
我也爱看鬼故事,我每次看鬼故事的时候,都会心跳不已,一本接着一本的看,每次无聊时就拿鬼故事来看,就不会无聊了,它给我非常刺激的感觉。
我最喜欢看文学名着了,它会让我变得很有学问,让我词彙增加,每次外公都说:“不要再看那种书了,那只是个故事书。”这时,我就告诉外公,这是有得过奖的,外公才知道原来文学名着这么有名,我以前本来不喜欢看文学名着,现在我长大了,我变得很喜欢看,不怕它的文字多,也不嫌它的困难度呢!
一想到阅读的滋味,就会让我回想起以前跟妈妈一起阅读的好时光,希望妈妈可以在我身边,再来陪我阅读,我也要讲书里好听的故事给妈妈听。
【篇八:以书为友】
打开我读书的记忆匣子,里面就会有一大堆我和书发生的趣事,有些事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模糊了,但还是有那么两件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今年暑假期间,我和几个小伙伴相约去钟楼书店阅读课外书籍。当时你争我抢,看了好几本书,其实书的名字和主要内容我现在一点印象也没有了,当时,就是为了凑热闹,根本没有仔细的阅读和品味。后来,我也问了其他几个小伙伴,他们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都是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而已。
几日后的一天,下午狂风暴雨下了近一个小时。我们开车回家,原来四通八达的马路现在也堵得水泄不通。反正也是堵车,无奈拿出缠了妈妈好久才买的《猎豹兄弟》这本书,仔细的阅读起来,看了几页后,我便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其中,作者有写到在掠食者遍布的大草原上,以速度著称的猎豹其实是个非常弱势的种族。这句话立即让我好奇起来,他不是跑的很快吗?他们捕食的成功率不是高达百分之六十吗?怎么是弱势种族呢?带着心中的诸多疑问,我认真地读了近三个小时,终于在堵车结束前弄清楚了这些问题,原来大草原就是一个生存战场,任何种族不论先天强弱,只有善于学习,懂得正确选择,才会生存下来。正是这次经历,使我懂得了:读书就要仔仔细细地读,不能囫囵吞枣。
真是应了杜甫曾经说过的那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只有博览群书,而且仔细阅读每一本书,就会有更大的收获。同学们,让我们以书为友,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