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没有你
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著名的法学家郭道晖曾说:“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著名的大法官卡多佐曾说:“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作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先贤们口中的法律,总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作为当代高中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中国法制的突飞猛进,也应该树立与时代相符的法律意识。
法,我想认识你!
你是谁?卢梭曾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是的,法律是每个公民都能享用的,也都要遵守的,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维持社会安定的工具。因此,法律好比一艘大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是一旦跨出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该如何拥有你?查士丁尼曾说:“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公民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要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是适合各阶层人们的。从1954年开始,我国陆续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条例》、《选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都是为公民享受权利提供保障的。如果你自身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那么,你可以参加社会听证会等活动,多收看法律频道,来增加法律知识。有些青少年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会犯错,例如:威迫低年级的学生“交保护费”,在学校里作“大哥大”,而被恐吓的少年也认为忍忍就算了。还有一些人从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认为扔了就算了。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源于公民法律意识的薄弱,如果平时能多了解一些类似案件,多关注一些法律讲座,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件了。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会有一场抢劫上演,可是接到的报警电话却寥寥无几,这能说明什么呢?是公民法律意识的薄弱?还是抢劫者法律意识的薄弱?如果公民能够及时报警,那么将会有多少抢劫犯落入法网啊,也会令其他抢劫犯闻风丧胆,以减少抢劫事件的发生。当然,还有人是怕抢劫犯出狱后会来寻仇,因为担心家人的安危,他宁愿损失一些小钱。这就大错特错了,犯罪分子也许就是抓住了人们的这种心理而更加肆无忌惮,这将会危害更多人。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法律会对你的人身安全负责。
你会保护我吗?劳伦·却伯曾说:“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话语。”所以,法律的价值,就是被人们使用和遵守,我们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夏明是一名初二的中学生,一天早晨,因起得匆忙,没来得及吃早饭,就在楼下的超市里买了牛奶和面包,边走边吃,因为路上没有垃圾桶,夏明随手就把包装纸放在口袋里。到了学校,夏明的肚子一阵阵地疼,老师立刻把他送到医院,紧急救治后,被初步鉴定为食物中毒。夏明忙从口袋里拿出包装纸,发现面包已经过期7天,牛奶已经过期半年。放学后,夏明气愤地去找那家超市理论,老板见他是个小孩,不但没理会,还大声呵斥他。夏明不依不饶,表示如果不予赔偿,就去食品安全部门揭发他,老板一听,连忙把钱赔偿给他。准备离开时,他发现货架上还摆着过期食品,让老板撤下来,老板连连点头,但夏明看出了老板的阳奉阴违,便要买下这些食品去揭发他,于是老板当着他的面撤下了这些商品。在生活中,我们要向小明学习,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尚处于懵懂的时期,对法律的了解也仅仅是皮毛,我们要用今后的时间更多地去学习法律知识,“活到老,学到老”,才永远不会OUT。
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不能称其为国家,一个不不遵守法律的人,不能称其为公民。
法,我们不能没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