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有时候,好朋友就像一本书。因为不管书的内容如何,书从来不会抛弃认真读它的人,而真正的好朋友也一样,不会放弃珍贵的友情,只有不变的多年如一日的坚守与从未违背的誓言。
几年前的我生性孤僻,不善交友,却爱看书,只把书当作最忠诚的朋友,书看过许多本,而好朋友这本“书”却迟迟未看过。直到我遇见了你,那日你捧着一本书,怯生生地跟在你妈妈的身后,低着头,眼神不知落在何处,和我一样的安静。那时我只当你是和我同龄的小孩,没想到日后你却成了我第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第一本“书”。
自从那日的相识,我们见面的次数便多得一发不可收拾。无聊时想到还有你这个朋友能陪我度过孤独时光就像刚刚读过一本故事书一样感到充实;高兴时总会把趣事分享给你这个朋友听,让你和我一起开心;孤单时跟你说上几句话感到满足。总之,有你这个朋友就像有一本好书一样,时时刻刻陪伴着我。那时候便觉得应该要好好珍惜你这本“书”,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
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的友谊却毫不变色。偶然一次碰到你,谈起小时候的趣事,没想到的是你竟记得我已经抛弃许久的爱好,竟记得我害怕的事物。我原以为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况且不在同一个学校会变得生疏,但听到那些我曾说过的幼稚的话语从你嘴里跳回我的耳朵里,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未曾改变。我抬起头细细端详你,明媚的笑容还是我最熟悉的,眉宇间的那股子英气还在,说起自己感兴趣的事仍是眉飞色舞,无暇顾及他人,眼睛里依然是流转的目光。我吃惊地问道:“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你轻笑,笑而不语。其实我们都已心领神会,我们的友谊从未改变,时间在我们面前打马飞驰,定格不变的只有我们深藏心底的默契。从这时起,我就开始相信永远,相信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相信我们的友谊亘久不变,就像我与我的每一本书。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我们手拉手在友谊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五年如一日不变的坚守与矢志不移。在黑夜里你总能握住我颤抖的双手,在瓢泼大雨下你总会为我撑起伞,在艳阳天里你总是与我一起让牙齿晒晒太阳。
那日,我想找你诉苦,却怕你觉得我烦,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还算朋友不?”语气里带着点漫不经心,因为重点并不是你的答案而是我的后文。
你不假思索地说:“废话,肯定算。”
我顿时觉得十分满足,就像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棒棒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沉甸甸的感动,在那一刻,我不知道感动的是你如此爽快的回答还是原来我真的算你的好朋友,不过,无论怎样,在你回答之后,我便觉得即使我想你诉的苦让我多难过,有你这个朋友在,还有什么苦。你就像一本治愈系的书籍,不仅陪在我的身边,而且能时常给我带来感动与慰藉。
细数我们经历过的一切,似乎没什么大起大落,而友谊真正的是贵在坚持,你之于我,我应该珍重的就是你无惧时间的陪伴。就像书一样,它不一定要有坎坷的命途,但不会抛弃认真阅读它的人,并给读者帮助一直不离不弃便是好书。你之于我,便是这样的好“书”,而你给我的不仅仅只有帮助,还有五年如一日的携手同行与相伴不弃。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非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老师,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