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孔雯 时间:2017-03-23 浏览: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学校长、优秀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学校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异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一次,张小宾在学校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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