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

知法懂法守法

作者:芮玉萍 时间:2017-03-23 浏览:

我们常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里的“规矩”包括多方面的。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就必须遵守规则,因为规则是帮助人们更好地生活的,只有大家都遵守这些规则,社会才能正常运转,人们的生活才能有保证。

现在有些父母教育孩子,只知道告诉孩子该怎样去学习,却没有教会孩子怎样遵守法律。他们以为只要给孩子订好学习规矩,孩子就能够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将来就能实现他们的梦想。然而现实生活却告诉我们,光有学习规矩是不够的,一个人的成长中,首先要懂法,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规矩。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最需要遵守的就是法律,如果不懂得法律,不遵纪守法,即使成绩好也会被无知、违法乱纪等行为毁掉好前途的。

吴明和李军都读高中二年级,两个少年成绩都很优秀,在老师眼中他们是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的。但是,就是在这样的大好年华,结果却因为同学之间的一些琐事,他们谁都不让谁,最后犯下刑事案,结果一个命丧黄泉,一个沦为阶下囚。读了这个故事你一定为两个大哥哥而感到惋惜吧!就因为争强好胜,谁都不愿服输,最终竟然使本该健康成长的两个少年改变了人生的轨迹。生活中遇到很多事情需要我们辨别是非,因此遇事要多思考,不要冲动,尤其不要逞一时之强,为了面子,为了一时之气而丢掉了自己的正义和正气。我们只有从小知荣知耻,明晰善恶美丑的是非界限,养成良好的态度和行为,长大以后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三国时刘备曾对他儿子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要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努力去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是坏事虽小,但它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到那时后悔也来不及了。很多人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因为不注意“小恶”而铸成了终身大错。“恶小”往往是酿成大错的开始,自律、自尊、自爱、自强,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善小”,时时处处从“善小”做起,是每个少年成长成才的开端。

少年朋友们要多学习法律常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关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都有对青少年保护的条文。同时,同学们还要学会与时俱进,掌握一些新的法律知识。

知法、懂法、守法是21世纪新公民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杜绝不良行为的侵袭,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观念,才能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写下两个顶天立地的字——中国!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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