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满分作文开头

作者:猴子 时间:2016-10-15 浏览:

【篇一:透过那泛黄的老照片】

开头:当曾一时风光无两,雄霸天下的胶片业巨头柯达无奈地宣布破产,当各式各样功能炫酷,造型高端的单反成为摄影师手中的新宠,当众多的智能手机巨子为旗舰机型装上像素高得令人咋舌的摄像头……我们不得不承认,曾经记录着我们悲欢离合的胶片时代,终究还是在一片唏嘘中,缓缓落幕。

历史总是如此冷酷无情,新电子信息统治时代的到来,总是以旧王者的黯然离场作为背景,纵令人唏嘘,令人流连,却总是无可奈何。

其实何止是黑白胶片,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在面临着现代技术的入侵和侵蚀。纸质化阅读的备受冷落和电子阅读的方兴未艾;书信的逐渐绝迹和电子邮件、微信、QQ等即时通信的大行其道;磁带和CD在角落里蒙上岁月的灰尘,而MP3、MP4里存满了每一首最爱的歌曲……是的,不知不觉间,现代技术早已将我们的生活方式彻底改变,攻城占地,势如破竹。

然而,当我们臣服于现代技术那娆媚的风姿和高贵的裙摆时,是否也曾想过科学技术的发展,除了带来海量的信息储存,光速的传播速度,便捷丰富的资源外,是否也意味着美好的“稀释”,传统的遗失?你是否也曾对曾经伴你度过艰辛峥嵘岁月的“鱼书”和“随身听”们,有过一丝不舍和留恋?

真正有底蕴的文化,必有泥土的厚重,纸质的轻盈,和木质的清香,而非金属、玻璃和塑料的冰冷。数码技术的时代,照片不再高不可攀,然而打开手机和相机,液晶屏上的照片,却不过是无数个晶体堆叠的机械体,冰冷而没有生命;电子阅读的普及,使图书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碎片化、娱乐化的阅读倾向,使我们很少能再静下心来,在雪夜拥一大炉,捧一杯茶,品读智慧的芬芳;电子邮件、QQ的大行其道,使空间不再成为心灵的阻隔,然而碎片式的简短回复,不但使人的思考变得肤浅苍白,也再也品味不到“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的幽怨温情以及每个文字背后如泣如诉、辗转斟酌的纠结缠绵……生活方式的变迁,是时代和社会的进步,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正如王开岭所说的,是古典与美感的消磨与丧失。

可怕的是,这种丧失,我们还浑然不知。

于是,佳能的“感动常在”听上去更像一句难以实现的诺言。而偶尔翻开母亲的相册,我却总能收获发自内心的感动。因为,即使泛黄,却依然能看见那一抹动人的微笑。

【篇二:用心观察与记录】

开头:如今数码相机已经十分先进,人们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大量照片。然而,有人又重新拿起胶片相机,不顾一卷三十六幅的胶卷几十元的高昂成本,与暗房里费心劳神的冲洗过程。这是为什么呢?正是由于这种种麻烦逼着摄影师在按下每一次快门之前,都能够仔细深入地观察被摄物体,用心思考,因而每一张逐渐显影的照片背后都有一段值得慢慢回味的记忆。

这种回味在如今数码照片泛滥的时代已是非常稀罕了。人们用镜头代替眼睛,用照片代替记忆,以为自己这样便抓住了时光。

我也曾经这样天真地认为。我初涉摄影之时曾去过一次西藏旅游,带着自己的数码相机。蓝天,白云,碧水,雪山,面对这一切难以用人类语言形容的美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拍下来。于是,在西藏之旅的期间,我的眼睛几乎未从取景器小窗口上移开过,存储卡也被填得满满的,心想我已记录下这一切美景。然而,回家再次浏览这些相片时,却再找不回当时的那一份激动了。当时只顾着拍照,却忘了用心体会旅途的愉快,面对美景的新奇与感动,以及景观背后动人的故事传说……我这才意识到,有些东西是难以用相片记录下来的。

后来,有一次我带上相机出门“扫街”时,才真正领悟到拍照的真正目的。在老城区走街串巷,嗅到食物的诱人香味,原来是一家老字号肠粉店。走进店里,点一碟肠粉,看着老板在氤氲的烟气中忙活的身影,我忍不自主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在老城区我又见到一家打制传统铜器的小店。循着“叮叮”声走过去,与老师傅打声招呼,好奇地看着打铜的过程。老师傅看着我专注的神情,露出灿烂笑容,于是我又按下快门。当我回家翻看这两张照片,我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又闻到肠粉的香味,又听到打铜的悦耳声音。

我这才明白,拍照只不过是给你一个观察体验的机会,而照片只不过是回忆的引子,真正的美好回忆在心中。

因此,拍照用胶片机还是数码相机又有何关系?照片的多与少又有何关系?只要用心体验,用心记录,定能写下一段永不腿色的记忆。

【篇三:当慈善遭遇傲骨】

开头:随着首富比尔·盖茨,股神巴菲等全球富豪以“裸捐”发起富豪慈善活动,慈善之风便如无数个超级飓风,迅速席卷全球。这似乎是一种皆大欢喜的事情,捐者开心,得者开心。然而,并不是所有贫困者都会满怀感激地接过免费的赠予。在他们心中,这或许是一种施舍,一种尊严的丢失,骨气的丢失。

那么,当慈善也遭遇“滑铁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作为一个施善者,有这份良心固然是好的,但也要注意方式。中国富豪陈光标高调行善,在获得无数荣誉的同时,也一直饱受诟病。原因在于他的急躁与高调。在他的每一张宣传照中,背景都是曾接受过他援助的贫苦百姓。但是那些解决了生活困难的农民,即使是笑着的,也难掩一脸的卑微与怯弱。陈光标这种高高在上的施善方式,无疑是伤害了他们的尊严,活活地挤走了他们的骨气。相反,大连市的微尘就做得比陈光标好多了。微尘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由无数匿名之人捐款而成,给需要的人送去钱财,却不留名,不求回报。这种慈善方式不仅给受助者留下足够的尊严,还很有可能感动他们,从此也加入微尘行列。由此可见,不同的慈善方式,效果其实大不相同。穷人也有尊严,当慈善遇上傲骨之人,最忌的便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嘴。慈善的本意是帮助他人,不仅是物质上的,也有心灵上的。因此,用一种更温和,更合适的方式去做慈善,才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人。

其次,作为一个受善者,要视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做事,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古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之人,最终活活饿死在街上。且不论施饭者态度如何,如果在生命危险时仍争一时意气,往往得不偿失。接受他人资助的人,固然是要留一点骨气,但这并不代表盲目拒绝他人好意。台大校长黄中天功成名就后回到耶鲁去感谢曾助他良多的宿管阿姨,那位美国大妈却一脸严肃地拒绝了,并要求他去帮助更多的人来感谢她。黄中天谨记在心,一生中资助了无数学子。黄中天的做法,才是受善者该有的“傲骨”,不白白地接受捐助,而是把曾接受过的善意经自己的手向四周扩散,这才能使慈善走得更远。

当慈善遭遇“傲骨”,施善者不能一走了之,受善者也不能固执己见。只有双方平心静气,改变一下方式,端正一下心态,才能使这场慈善皆大欢喜,施者开心,受者也开心。大家互相理解,你浇水,我施肥,才能使慈善之树更加拙壮成长。

【篇四:让爱双向流动】

开头:中国有句名言说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见,报答他人的善意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被沿袭了下来。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接受了帮助却当作理所当然,而不怀感激之心,报答以爱的话,谁还愿意提供帮助呢?因此,为了社会和谐发展,请莫伤好人心,让爱双向流动。

令人可喜的是,心怀感激的人在我们的社会是占主流的。当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发财致富时,他必定不会忘记自己以往艰苦的日子,这也就使他有了传递爱意给那些还有需要的人的愿望。我们都是凡夫俗子,相信大多数人是愿意品尝到感激的喜悦之情的。当施舍者看到自己帮助的人懂得回报,哪怕不是对自己,而是对社会、他人,他已经看到自己所为的价值,这无疑让他产生了延续自己善举的动力。这是爱的付出,是爱的双向流动,也是爱的获得,社会因此受益。

也许你只付出了一分,但社会可能受益万分。还记得去年夏天北京那场特大暴雨吗?灾情在播报着,但温情也在上演着。一伙从河北农村赶来的人们救助灾民,置个人安危而不顾的行为受到大家的赞赏。殊不知,他们都是当年唐山大地震的获救者,是众人的无私奉献让他们拥有了继续生存的物资和信心。而现在,不忘回报的他们来帮助另一拨人获得新生。爱与正能量的流动顶托着社会,站立、前进。我们也忘不了那最美丽的乡村教师——伍玉锡,身患胃癌十多年,胃被切除了四分之三的他这么多年来从没落下一节课,从没少批改一次作业。是社会人士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关怀、帮助他支撑在讲台边。这种双向流动的爱比金子更宝贵、更坚硬。

当然也存在着爱的“返回链”缺失的现象。看看陕西一位任内帮众多企业融资,任后却惨被企业“抛弃”的局长便可知,单向的爱是多么痛苦,社会将会变得不那么和谐。

莫让“双向的爱”缺失,让爱传递下去。

【篇五:生逢其时】

开头:我想起《双城记》中开篇时的那句话,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踌躇独行,天上地下人间更仿得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而我却以为,不论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都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

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懑偏激、用一支笔写作生命的孤注一掷,相反他给当时的英国开出的一剂良方是宽恕与爱。他书写《双城记》、《雾都孤儿》,他写的不是革命时史,而是捕捉了那个时代的氛围,用一个故事告诉人们仇仇相报终无已时,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只有宽恕能拯救这个世界,仁慈如狄更斯看似最不适合那个阴暗的时代的,可是他能勇敢地直面它,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化那个社会,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做出了最合适的壮举。

而在现代,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我仿佛又看到了这种力量——那个生活在巴格达的八岁少年卡马尔。哈希姆。他行走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那片土地,有这么一句诗歌形容这个时代的中东,“山坡上的灵车来来往往,日以夜继。”没有少年的玩乐,没有吃得饱的热饭,只有硝烟与战火,明灭不熄,多少人在贫民窟、难民营里祈祷,来生不要生在这里,可是卡马尔并没有,他拿着相机记录伊拉克的点点滴滴,每一个温情的画面:有老人坐在书店的门口阅读,太阳从棕榈树后徐徐升起,咖啡馆的门外摆着一杯免费饮料。这算是一个糟糕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孩子愿意生活的时代,然而卡马尔用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去记录那些爱与温暖,鼓励每一个伊拉克人勇敢地、努力地活下去,这是在最不适合的时期里最合适的救赎。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然而又有多少人终生困于自己的生不逢时而最终郁郁而终。如那个错生在帝王家的亡国诗人李煜,如那个最忧愤了一生最终病死的贾谊。倘若他们能正视自己的年代,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一些什么,那么历史会否有所不同?

不论我们生在繁华的时代,抑或萧条的岁月,都应当拿出自己的力量。那不是残忍的力量,不是无情的力量,它或许微弱并伴随苦难,却能在深渊中带来光明,在坚韧中捍卫我们的爱——这便是生逢其时的全部诠释。

【篇六:生于此岸心无岸】

开头:洪荒宇宙之中,岁月长河之上,我们就降生在这一时代,不偏不倚,不快不慢,诞生在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有林立高楼,灯红酒绿;我们停靠的这个海岸,有冷漠喧嚣,名利冲突……

于是我们埋怨此岸的风景,一心想跋涉到看似富饶的彼岸。恰如历史学家汤因比,他选择出生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国新疆,去感受众多文化交织迸发的绚烂景象。但正如狄更斯所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其两面性,所以面对身处的时代要积极地投入其中,纵使身处喧嚣,只要在心中修篱种菊,也如身处净土。

还记得大唐时代的玄奘,那时只有烽火狼烟,锦书雁帛,交通不便,但他乘危远迈,策杖孤征,穿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心怀"宁可西行求生,绝不东还求生"的信念,最终达到印度,取经返回大唐。从此,让更多人在佛经中虔诚地洗涤尽自我的灵魂。玄奘没有生于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但他凭借心中的信念,到达了心中的圣地。因此,环境的束缚并不重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适应时代,尽自己所能为脚下的土地植树种花,涵养灵魂的源泉。

所以面对生活节奏快的今天,我们要在日常工作后为自己冲一杯净心之茶,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面对道德缺失,人情冷漠的现状,更要坚守内心本真,尽自己所能为世界点亮一丝光。

生于此岸,认真走好每一步,尽管岁月的跫音落在了此岸,灵魂却尽情地游荡,去感受过去的淳朴,揣摩未来的发展。著名作家熊召政便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独自行走在黄山的雨夜中,他不感到寂寞,因为黄山的每一山、每一水、每一木都是等待了他千年的酒友,陪他把酒言欢,与他在崇山峻岭间完成了一次心灵的对话,让他领略了千年间时光留下的箴言。

恰如居里夫人所说的:"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且有用的生活。"生活在这个钢筋水泥筑成的年代,我们也依旧寻得自我的价值,同时也能在心灵清净中闻宫商角徵羽,行仁义礼智信,我无法赶上李白的春夜桃李夜宴,也不想到未来的土星上居住,我需要的是好好爱护脚下的土地,欣赏此岸的风景,然后让心灵携取古今的有益的思想,细描未来的美妙,且歌且行,足矣!

【篇七:贝壳划痕记忆】

开头:时间如海,记忆如沙滩,海水将一枚枚贝壳送到沙滩上,又收回她那浩渺的胸怀。

时间如风,记忆如巨岩,风将巨岩刻划得千疮百孔,又用多情的手把那些痕迹抚平。

然而,总有几枚贝壳,在亘古的海滩上鸣响着历史的悲风,总有几笔划痕,在诉说着记忆的不朽。

惶恐滩头,零丁洋里,涛声依旧。叹息不再。然而,时间只侵蚀了一个人的物质存在,却无法风化那煌煌诗句中的记忆,谁能忘记文天祥的辛苦遭逢,干戈寥落?谁又能忘记那个闷热的雨夜,矮小的地牢中挥笔走龙蛇的高大身躯?“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他正是借天地正气哺育自己,“睨柱吞赢,回懿走旗”,用一颗丹心书写青史,翻开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页。每一个人都会从记忆深处被这个踏过七百六十年的生命所震撼,时间或许会淡褪了文字,磨损了书卷,却无法抹去那一片回忆。

翻开《史记》,看秦王一统天下,项王自刎乌江,廉颇负荆请罪,屈子怀石投江……一张张鲜活的面孔从眼前浮现,那些故事也仿佛是昨天刚刚发生。时间只能销毁一本又一本《史记》的版本,却永远风化不了那宏伟的气魄,机敏的谈吐,磊落的人格。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写道,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这本书能传之后世,绽放其应有的光辉。而今,他的梦想已然实现。时间风化掉了那些卑俗的记忆,却让一位史官的不朽愈发凸现。

时间或许会让历史蒙上尘埃,但却不会风化那些鲜活的记忆。王选,一位柔弱女子,拂去那一层尘埃,只为还原历史真相,让记忆苏醒。奔走二十年,耗尽全部家当,她一如既往地搜集材料,寻访证人。因为她相信,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良知会让记忆永存。她与身后数十位白发苍苍的原告,构建出一段黑白分明的历史记忆,而在海的对面,眉毛已发白的日本律师尾山宏也用他的努力,为我们开启那段记忆。在滚滚时间之河中,王选和尾山宏共同为我们守护那段记忆,时间永不能将其风化。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没有人能阻止时间的脚步,然而,时间不会风化一切。漫步岁月,采撷几枚朴拙的贝壳,抚摸那巨岩上的斑斑伤痕,便是在回味那没有被时间风化的记忆。

【篇八:故乡我的梦】

开头:一日,偶读到作家莫怀威的一句话,“云海落日飘忽柔曼,美国的落日眨眼就落下,而只有故乡的落日才最能打动人的心。”是呀!只有故乡的落日才是最能打动人的心啊!为了求学,我踏上了离家的路,但是故乡的记忆却并未随时间而消褪,反而越来越清晰了。

正如一句诗所说“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身在外地,每当我仰望那轮明月,便想起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鲁西南平原上,那里总有似乎望不到头的麦田。清晨,一声一声的鸡啼回荡在我的小村里;傍晚,一丝一丝的袅袅炊烟无限柔情地笼罩着它。故乡的记忆好似一个水坝,开一个小口也能决堤。如今,当我站在故乡之外,站在童年之外,我依然发现自己的身影依然飘荡在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

就算时间是杀手,除掉我脑中封存的知识,它也永远不能夺走故乡的记忆。我依然记得村口的小河,弯弯曲曲载着我对亲人的思念;我依然记得父亲种的那棵歪脖子树,挂着儿时五彩斑斓的梦想;我依然记得村东边那口井,黑黑的井口装载着我的不安。时间能使绿叶枯萎,能使容颜衰老,能使沧海变桑田,但它却风化不了我对故乡的无限回忆。

故乡,我永远的梦。如果我是失根的兰花,飞舞的秋蓬,那故乡的记忆就是我重归大地的力量。时间会使水变成汽,但它不能阻止汽凝成水,重回大地。当雨点骄傲地对大地说:“我是你千万次放逐又千万次唤回的孩子。”时间只能叹息,因为在对故乡的记忆面前,它无能为力。时间不会风化人们对故乡的记忆,不然怎会有“家在梦中何日到,春来江上几人还”的郁郁低吟?不然怎会有“不知何处吹杨柳,一夜征人尽望乡”的痴痴哀怨?不然怎么有“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日照我还”的期盼?不然怎会有“还顾望故乡,长路漫浩浩”的惆怅?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故乡的记忆会因我们的年迈而愈加清晰。

胡马依北风,狐死必首丘。一枝一叶总关情,情到深处忆故乡。故乡,装载着我们的梦。即使树高千丈,叶落必将归根:即使时间流逝,故乡的记忆也永远不会风化,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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